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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2024-12-27 17:38 2.2w阅读
瑞财经 严明会 12月26日,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之光)披露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李爽、姚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北交所再度关注到能之光相关资金流水核查是否充分。
根据问询回复,能之光实控人张发饶配偶与子女均有加拿大国籍,中介机构因个人隐私未获取张发饶子女QINYA ZHANG 的银行流水。
北交所要求,说明未获取实控人子女 QINYA ZHANG 的银行流水的原因,资金流水核查是否充分,核查是否受限、核查程序是否能支撑核查结论。
此外,能之光销售人员约40人,人均创收超过1400 万元。
北交所要求,说明对销售人员的资金流水核查具体情况,销售人员是否存在大额存取现的情况及具体情况,销售人员与客户、供应商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对于除 职工薪酬以外的期间费用明细,中介机构进行大额及随机抽样的占比,说明各期抽样的数量及充分性,相关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列报是否准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能之光是一家从事高分子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曾于2017年5月17日首次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于2019年7月11日终止挂牌。
能之光实际控制人为张发饶,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51.13%。张发饶妻子YUHUA LI在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张发饶三个子女在公司的持股比例相等,均为0.95%。
张发饶,男,1963年出生,早年曾是江西有色冶炼加工厂助理工程师,工作经验丰富。张发饶是日本高知大学博士后,学历背景深厚,曾在日本、加拿大的机构和学校任职研究员,之后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