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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发饶曾用非专利技术出资,能之光股权激励“白菜价”

瑞财经 2024-08-26 10:16 2.5w阅读

瑞财经 严明会 6月25日,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之光)在北交所披露招股说明书,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李爽、姚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能之光是一家从事高分子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曾于2017年5月17日首次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于2019年7月11日终止挂牌。

公司本次拟募资约1.6亿元,其中9116.6万元用于功能高分子材料扩产项目、3541.85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335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001年9月,能之光的前身能子有限成立时,张发饶还是加拿大国籍,公司由他出资7万美元成立,因此,那时的能之光是一家外资企业。

公司成立第三年时,进行了第一次增资,张发饶的妻子现金出资11.4万美元,同时,张发饶以非专利高新技术(纳米层状硅酸改性乙烯—乙酸乙烯共聚物的研制技术)出资4.6万美元。

随后,2017年1月,为从根本上杜绝用作出资的非专利技术被认定为出资不实之可能性,解决可能出现的出资瑕疵,张发饶对该非专利技术进行了现金补足,非专利技术仍然由公司继续持有并使用。

2016年5月,李玉华将所持公司全部49.57%股权转让给宁波微丽特,张发饶将其所持公司37.93%、12.5%股权分别转让给宁波微丽特、宁波能馨。

其中,宁波微丽特由张发饶100%持股,宁波能馨为一家员工持股平台。股转后,公司由宁波微丽特、宁波能馨分别持有87.5%、12.5%股权,能之光也摇身一变成了一家内资企业。

此次宁波能馨受让张发饶持有的公司12.5%股权,实际上是张发饶作为实际控制人实施的一次股权激励,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仅有2.01元/注册资本,总价款47.73万元,与同时期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37.82元/注册资本比较,相当于打了0.5折。

据瑞财经查阅,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宁波能馨的持有者中还有一人为外部投资者,即肖丙秀,递表前,肖丙秀持有宁波能馨17%份额,间接持有能之光1.06%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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