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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被暂停公司债券承销6个月,未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事项

瑞财经 2024-10-21 11:07 3.1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10月18日,证监会最新通报券商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专项检查情况。

对违规问题多、情节严重的开源证券、中原证券采取暂停公司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实吸取教训;

对11家公司视违规问题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要求针对性解决尽调、内控短板问题。

同时,证监会对43名直接责任人员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人员涵盖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投行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质控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并要求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

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采取暂停债券承销业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中原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给予票面利息补差费用的形式非市场化发债。二是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核查不充分,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融资租赁合同违约事项且被法院裁定为被执行人。三是在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未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事项。四是原质控部门负责人领取项目承揽奖同时参与质控相关工作,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到位等。

上述情况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十五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第四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等规定。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中原证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暂停债券承销业务。

据查,中原证券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鲁智礼,注册资本46.43亿元,经营范围包含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等。公司大股东分别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5.74%、17.73%。

业绩方面,2024年上半年,中原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1.99亿元,同比增长14.62%;归母净利润2.01亿元,同比增长20.31%;扣非净利润1.97亿元,同比增长26.4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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