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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能科IPO同业竞争遭问询,实控人刘建春父子控制多家企业、部分无实际经营

瑞财经 刘治颖 2025-01-24 20:41 2.9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1月23日,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能科)发布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华东、秦发亮,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书显示,长江能科是一家专注于能源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和服务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脱设备、分离设备、换热设备、存储设备、固碳设备、氢能设备等能源化工专用设备以及助剂和技术服务,广泛应用于油气工程、炼油化工、海洋工程、清洁能源等领域。

IPO前,长江能科的实际控制人为刘建春、刘家诚。刘建春、刘家诚为父子关系,两人合计能够控制长江能科88.03%股份的表决权。同时,刘建春现任长江能科董事长,刘家诚现任长江能科董事、总经理。

根据申请文件,长江能科控股股东三星科技,实际控制人刘建春、刘家诚控制了多家企业,其中,欧宝化工、三星环境等均无实际经营。

对此,北交所要求长江能科以股权结构图的形式列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情况(包括发行人),说明各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情况,其他业务板块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叠客户或供应商,是否存在体外代垫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情形,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风险,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如是,请充分揭示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说明发行人董监高、个人股东、关键员工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处的任职经历,目前是否在职,相关人员在关联企业处领取薪资或报销款的具体情况。

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关联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是否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是,请视情况作好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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