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5-01-09 18:58 1.9w阅读
瑞财经 AI 1月9日消息,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近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指出,该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与陈明芳、郑奕麟的业绩补偿款纠纷已进入执行阶段。根据终审判决,陈明芳、郑奕麟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90933070.86元,违约金75万元,律师费20万元,以及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用等。然而,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需等待特定时间以评估股权参考价来处置股权,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延期执行。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此案件,并裁定中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采取了执行措施,但截至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之日,本案申请执行标的92448655.86元中,仅执行到位160600元。
对于此次诉讼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告表示,由于本次裁定为中止执行裁定,案件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此外,公告还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12个月内的小额诉讼及仲裁情况,涉案金额合计约584.8849万元(不含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金额),并确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责任编辑:鸣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