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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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2024-12-17 09:00 1.7w阅读
瑞财经 严明会 距离华之杰主板IPO获受理已过去了21个月的时间,但其上市审核却因“财务资料过期”,被上交所按下了中止键。
据查阅,华之杰曾于2020年9月递交招股书,准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经过三轮问询,华之杰成功过会并提交了注册。但在2022年5月,华之杰选择了终止。2023年2月,华之杰更换券商后,向上交所主板提交IPO申请。
与前次向科创板递表不同的是,2023年2月向上交所主板申请IPO前,华之杰引进了外部投资者。
2022年9月3日,华之杰商务将其持有了华之杰4%的股权以6,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毅达资本旗下的私募投资基金——江苏高投毅达众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江苏毅达”)。
此次转让完成后直至华之杰向上交所主板递表前,华之杰由陆亚洲控制的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华之杰商务分别持股39.27%、27.47%、15%、10.26%(陆亚洲可合计控股92%),由华之杰前董事肖波控制的上海侃拓持股4%,由江苏毅达持股4%。
若华之杰能顺利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江苏毅达的持股比例将被稀释为3%,价值2.33亿元,较其入股价格浮盈了约2.88倍。
不过,瑞财经穿透招股书发现,在引入江苏毅达入股的同时,华之杰商务还与江苏毅达达成了对赌约定。
若华之杰直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实现合格IPO(若2025 年12月31日时华之杰正在合格IPO审核过程中,该期限应顺延至合格IPO审核结束或华之杰撤回合格IPO申请材料之日),则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江苏毅达有权要求华之杰商务回购其受让的华之杰股份。
虽然双方约定上述回购安排自华之杰提交合格IPO申请时自动终止,但后续因为任何原因(包括华之杰主动撤回上市申请材料,但不包括江苏毅达的原因)导致华之杰的上市申请未能通过,或通过后未能成功上市交易,则股份回购相关约定将重新恢复效力。也就是说,华之杰商务目前仍有回购风险。
具体来看华之杰商务于华之杰递表前的股权结构,陆亚洲持股比例为66.5%,其母亲沈玉芹的持股比例为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