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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跃股权投资基金被责令改正,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等多项违规

瑞财经 2024-10-12 17:16 3.0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10月11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成都新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成都新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新跃股权投资基金”)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二是未对私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三是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四是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五是未按规定及时填报更新管理人、从业人员信息。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成都新跃股权投资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成都新跃股权投资基金应认真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王强自2019年2月以来一直担任成都新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规风控负责人,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王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赵刚自2019年2月以来一直担任成都新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赵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吴小华在成都新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任职期间,存在从在管基金所投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按月领取工资奖金或劳务费用的情形,未恪守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吴小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韩俊在成都新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任职期间,存在从在管基金所投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按月领取工资奖金或劳务费用的情形,未恪守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四川证监局决定对韩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成都新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成立于2018年5月22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南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受托从事股权投资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该公司持股信息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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