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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及前董事长姚小青收警示函,关联交易未经审议、未及时信披

瑞财经 徐迪 2024-09-13 18:16 2.7w阅读

瑞财经 徐迪 9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简称“天津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姚小青、郑丹、杨伊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3年,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日药业”,300026.SZ)与甘肃佛慈红日药业销售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5,591.35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红日药业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相关临时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姚小青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郑丹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杨伊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红日药业成立于1996年,是国资委下属国有控股企业。现有业务涵盖中药配方颗粒、成品药、原辅料、医疗器械、医疗健康服务、药械智慧供应链等6大板块,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中药配方颗粒关键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研发平台。

2024上半年,红日药业实现营业收入299623.38万元,同比下降12.48%;归母净利润14823.23万元,同比下降57.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473.71万元,同比下降24.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29.66万元,同比增长28.7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52.92万元,同比增长52.93%。

公开资料显示,姚小青,男,1965年5月生,中国国籍,博士、高级工程师、执业医师。红日药业创始人,原董事长。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医科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天津市医药国际交流协会会长,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2024年4月1日,红日药业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姚小青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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