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2024-09-13 10:51 2.2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9月11日,广东监管局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文化)及5名相关责任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寻甸金林为鼎龙文化控股子公司中钛科技的子公司。2021年,寻甸金林虚增钛精矿产量23,120.55吨,并将前述虚增的钛精矿经由云南玖迈商贸有限公司、开远市德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给富民龙腾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腾钛业)、云南铜业(集团)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铜钛业)。上述交易标的钛精矿未实际生产,货物未实际交付,销售合同未实际执行,相关经济利益未流入企业,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有关收入确认要求。
鼎龙文化将上述虚增的存货、营业收入及利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导致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
2021年度虚增存货9,580,821.56元,虚增利润总额2,147,160.01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6.30%;
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45,778,689.00元、虚增利润总额37,903,539.9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9.72%、64.10%。
2023年4月,鼎龙文化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正调整。
鼎龙文化公告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其涉案期间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其中,鼎龙文化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龙学勤,鼎龙文化时任董事方树坡是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鼎龙文化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代财务总监王小平,鼎龙文化时任投资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龙,寻甸金林时任总经理刘江是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鼎龙文化处以500万元罚款;对龙学勤、方树坡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王小平处以80万元罚款;对张文龙、刘江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鼎龙文化成立于1997-08-26,法定代表人为龙学勤,注册资本为8.6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对高新科技项目、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的投资等。该公司大股东为杭州鼎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8.6%。
2024上半年,鼎龙文化营业收入为2.72亿元,同比增长39.15%,归母净亏损为804.09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今年8月份,鼎龙文化公告,因公司股票在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16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9月4日晚间,鼎龙文化公告,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并将于在2024年9月5日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