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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涉财务造假案,奥美森IPO期间财务总监突离任

瑞财经 2024-09-13 09:27 3.6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此前,据北交所官网,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森”)申请北交所IPO获得受理,保荐机构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龙、赵轶。

招股书显示,奥美森是智能装备制造生产商,主要从事智能生产设备及生产线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电器、环保、风电和锂电新能源及其他行业等领域,是实现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和高效化的关键装备。

此次北交所IPO,奥美森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8月16日,天职国际被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因在奇信股份年报审计中未尽职尽责并涉嫌伪造、篡改、毁损审计工作底稿,遭证监会罚没2707.54万元,并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据了解,奇信股份连续八年财务造假,造假行为贯穿其上市前后,累计虚增利润26亿元,今年7月,奇信股份被深交所摘牌、终止上市。而作为奇信股份自2015年上市以来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因其审计失职行为遭受行政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2022年1月,深圳证监局就向天职国际送达了《监督检查通知书》,调取奇信股份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而接到通知后,天职国际深圳分所的相关人员对奇信股份相关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了伪造、篡改、毁损。天职国际将前述底稿提交监管部门,并对底稿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虚假保证。

受上述影响,包括奥美森在内的6家天职国际在审的IPO项目被迫中止,奥美森的IPO之旅也再度遭遇不测。

事实上,除了审计机构不给力以外,奥美森自身也存在诸多弊端。

在此次递表北交所前,2024年4月9日,尚处于上市辅导期的奥美森曾受到广东证监局的现场检查。

2024年5月28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2024)12号】显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奥美森在内控制度执行、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

在内控制度方面,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奥美森内审人员仅有一人,审计部负责人姚卫辉同时还兼任财务工作,没有严格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同时还与该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关于“配置不少于三名专职人员”的规定不符。

一般来说,为了确保公司财务的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和审计职责应该由不同的人担任,这样可以实现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防止潜在的财务风险。奥美森上述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行为,可见其内控管理短板。

此外,现场检查还发现,奥美森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其中,报告期内,奥美森将应计入管理费用的专利年费7.18万元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并且未按要求将报告期内销售研发样机对应的直接人工成本46.50万元从研发费用转出并计入营业成本。

另外,奥美森部分子公司未执行母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下属有四家子公司1年以上库龄存货,未按5%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应补提5.19万元。

奥美森多处财务核算不规范的行为,也反映出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值得注意的是,在奥美森IPO申报期间,公司财务总监却突然离任。7月31日,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黄永顺宣布离职,称其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取保候审,存在可能被进一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无法履职的情况,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故辞职。

资料显示,黄永顺自2020年3月开始担任奥美森财务负责人,并在2024年2月才入选董事。其离任后,财务总监职务由熊晓攀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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