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历史清空

迪森股份及时任董秘陈燕芳等收警示函,连续5期年报信披错误

瑞财经 2024-09-05 15:00 1.6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9月4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陈燕芳、余咏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31号》。

经查,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森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迪森股份在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与永州永禾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禾一)相关或有事项部分披露内容存在错误。其中,在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迪森股份与永禾一签订《生物质燃料(BMF)锅炉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时间、受诉法院名称、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披露错误;在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中,迪森股份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披露错误。

迪森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陈燕芳、董事会秘书余咏芳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迪森股份、陈燕芳、余咏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官网显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3年7月16日,法定代表人CHANG YUANZHENG,注册资本为47701.24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等。公司实控人为常厚春、李祖芹、马革,分别持股10.67%、8.37%、5.88%。

迪森股份通过布局新能源投资及运营、能源应用装备、智能舒适家居、工业物联网运营及服务等领域,打通全产业链,致力于成为领先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于2012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码300335)。

业绩方面,2024年上半年,迪森股份营业收入约4.68亿元,同比减少1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645万元,同比减少7.73%;基本每股收益0.08元,同比增加0%。

重要提示: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瑞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瑞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ruicaijing@rccaijing.com

相关文章

24小时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