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4-08-22 13:47 2.1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8月21日,大连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601236.SH)存在如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进行红塔证券大连会展路证券营业部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及免职备案。
二、未按规定申请换领红塔证券大连会展路证券营业部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上述问题反映出红塔证券合规内控管理不到位,大连证监局决定对红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对云南省三家信托投资公司(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重组的基础上,由红塔集团等13家国内知名企业共同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
公司成立于2002年,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13.87亿元。2019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中国A股第36家上市券商,股票代码601236。2021年8月,完成配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47.17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为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业绩方面,红塔证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9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1.54亿元,同比增长52.27%。预计2024年半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1.7亿元,同比增长5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