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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高新能IPO撤单:产能利用率不足60%仍募资扩产,海通证券保荐

瑞财经 2024-08-20 18:07 4.0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8月19日,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力高(山东)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高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招股书显示,力高新能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和储能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集产品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国内知名新能源产品供应商,形成了以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BMS产品为主、储能和其他汽车电子产品为辅的产品体系,是国内最大的第三方BMS提供商。 

数据显示,2022年,力高新能BMS装机量排名行业第4名,仅次于比亚迪、宁德时代、特斯拉,但其份额仅为6.7%。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前三名的市场份额合计超过50%,其中,比亚迪以26.4%的市场份额居首。

近几年,力高新能业绩呈快速增长趋势。2020年-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677.86万元、2亿元、5.59亿元和2.84亿元;各期净利润分别为-2967.61万元、1527.18万元、9048.13万元及1844.89万元。

不过,持续增长的业绩背后,力高新能面临着多重隐忧。

据招股书披露,力高新能产能利用率一直不高,2021年-2023年上半年,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仅有30.68%、66.1%、59.66%。

而在产能利用率不高的情况下,力高新能还要继续扩产,此次IPO,其计划募集资金7.35亿元,其中,2.58亿元募资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控制系统研发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建设,2.77亿元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设,还有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产能利用率不足60%,力高新能大幅扩产,未来新增产能如何消化成为其直面的问题之一。

报告期内,力高新能还存在大客户依赖的情形,各期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82%、75.30%、65.28%和88.42%,客户集中度十分高。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国轩高科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61.55%。

而对大客户过度依赖产生的连锁反应则为公司话语权较弱,产生了大量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力高新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亿元、1.31亿元、3.63亿元及4.08亿元,2020年-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占营收的比例分别达143.56%、65.49%、64.9%。

高额的应收账款占用公司资金,进一步导致现金流状况恶化。2020年-2023年上半年,力高新能经营现金流分别净流出4990.97万元、2669.55万元、1878.69万元及1.2亿元,连续三年半持续告负。

截止2023年6月末,力高新能账上货币资金仅有8794.79万元,而同期短债有1.48亿元,手持现金明显难以覆盖短债。同期,公司需要偿还的主要负债还有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分别有8628.94万元、1.03亿元。

偿债压力较大的同时,公司偿债能力也远不及同行可比公司。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力高新能资产负债率分别达89.34%、65.24%、50.55%、48.35%,尽管呈下降趋势,但各期均高出同行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值不少,后者各期分别为39.35%、41.46%、29.05%、15.37%。

不仅如此,截至2023年6月末,力高新能流动比率、速度比率分别仅有1.72倍、1.45倍,而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为6.75倍、5.9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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