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张林霞 2024-07-26 10:48 2.1w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7月22日,江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富莱”)、周伟:
江西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以下事实:
2015年8月,周伟代7人持有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富莱或公司)前身江西盛富莱定向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富莱有限)股票,合计代持275万股,占盛富莱有限总股本的8.46%。2022年8月,盛富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权不明晰且未在申报挂牌文件、定期报告等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直至2023年12月才清理完毕上述代持事项。
周伟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未如实向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告知股权代持事项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西证监局决定对盛富莱及周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盛富莱及周伟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盛富莱及周伟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江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盛富莱成立于2004年,位于江西省宜春市,是一家以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4749.25万元,公司大股东为台州市臻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3.84%,台州市臻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为陈正远,持股10.5251%。
业绩方面,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31日,盛富莱实现营业收入5924.82万元,同比增长10.39%,净利润937.04万元,同比增长47.69%,基本每股收益为0.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