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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证券IPO:监管评级为CCC,被监管指出投行业务内控不完善

瑞财经 2024-07-09 17:51 2.7w阅读

瑞财经 李兰 6月29日,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已更新提交相关财务资料,目前IPO审核状态为“已问询”。其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晓理、吕超,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据瑞财经查阅,华龙证券自2001年发起设立,业务范围涵盖证券公司所有传统业务,业务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

2019 年至 2021 年,华龙证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0.92 亿元、19.08 亿元和 18.86 亿元,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3.58 亿元、4.91 亿元和 7.24 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申报材料,华龙证券目前为C类券商。在问询函回复中,华龙证券称,公司2023年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C类CCC级,不及预期,主要原因为在上述评价期间内实际累计扣分规模对公司评价结果的负面影响程度超过公司原有预计水平。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华龙证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共计15项。2021年11月2日,华龙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华龙证券为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过程中涉嫌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发行人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龙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指出华龙证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内控组织架构混乱,“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未完成廉洁从业风险点的梳理与评估,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

据此,华龙证券被要求说明其发行保荐过程中涉嫌未勤勉尽责被出具行政处罚,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被采取监管谈话等对其的影响,目前相关影响是否消除,是否已经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此外,根据申报材料,华龙证券存在较多诉讼仲裁事项且涉案金额均较大,华龙证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相关业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共9起,华龙证券未投入自有资金,以管理人身份参与相关业务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6起,其他诉讼事项共2起,其中发行人及下属企业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3起;北京金融法院共受理华龙证券蓝山科技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33件,华龙证券未针对其计提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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