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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邓如菲 2024-02-22 17:46 2282阅读
瑞财经 邓如菲 2月21日,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兴智造”)披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根据申请文件,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6月,汇兴智造向关联方利元亨销售产品实现收入分别为4.03万元、176.26万元、9600.47万元和3152.88万元,其中2022年度销售收入大幅增长,销售占比达到26.23%,利元亨成为汇兴智造第一大客户。
对此,北交所要求说明利元亨入股汇兴智造的背景及原因;利元亨入股汇兴智造前后销售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是否一致,汇兴智造对其销售定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分析利元亨入股汇兴智造情形下关联交易程序合规性及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公告回复称,公司于2018年通过商务介绍与利元亨开始合作,合作关系建立的基础是汇兴智造能够满足其产品需求,利元亨入股前双方已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双方合作进一步加深。利元亨持有汇兴智造股份具有商业合理性。
利元亨入股后公司对利元亨的销售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其自身的销售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进而使得利元亨压低对汇兴智造的采购价格。同时,基于销售毛利率下降的情况,2023年1-6月,公司对利元亨的销售占比也逐步下降,由2022年的26.23%下降至2023年1-6月的13.58%。
综上所述,利元亨入股前后,公司对利元亨的销售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环境情况及自身生产成本情况通过商业谈判或招投标方式确定,对利元亨的销售规模降低是根据价格变化情况作出的合理商业决策。公司对利元亨的销售定价是合理的,不存在特殊安排或利益转移。
公告还称,利元亨目前仅持有汇兴智造3.67%股份,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向汇兴智造委派任何董事、监事、财务人员或其他人员,未向汇兴智造提供任何生产设备、场地,未在汇兴智造设立任何机构。
公司与利元亨的交易为公平市场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公允,且依法经过汇兴智造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6月,公司在手订单约2亿元,其中利元亨占比约10%。因此,不存在对利元亨的业务依赖。
据查,汇兴智造成立于2006年12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钟辉,注册资本为6813.6万元,为客户提供生产性输送物流系统的整体方案设计、装备制造、施工安装、软件集成、售后维护、配件供应等一体化服务,为客户打造数字化车间。钟辉为直接持有股份31,452,00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