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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规模扩大20倍,金鸿新材经营活动现金流“亮红灯”

瑞财经 2024-02-07 09:30 5758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近期,深交所已向山东金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新材)发出第1轮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书显示,2022年初,金鸿新材获北京普凡、成都锦安、重庆盾之王等客户碳化硼陶瓷板大额订单,因终端军方客户付款周期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由2020年、2021年末的3296.18万元、2067.12万元,增至2022年末的4.18亿元,2023年6月末的8.94亿元,一年半内应收账款规模扩大42倍。2023年上半年,金鸿新材来自北京普凡、成都锦安、重庆盾之王的应收账款占当其余额比例95%以上。

报告期各期末,金鸿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13%、12.77%、53.28%、75.30%,是其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2020年-2022年其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71%、10.87%、47.94%。

2021年较低是因为工业民用领域及防护装备领域碳化硅陶瓷板客户回款相对较好;2022年大幅度增长是因为防护装备领域碳化硼陶瓷板下游客户回款系军方“背靠背”回款方式,军方回款受审批程序影响相对较慢所致。

从账龄看报告期各期末,金鸿新材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在84%以上,不能收回的风险较低,但大量的资金占用或多或少会影响公司流动性。

何况为了满足上述客户的采购需求,金鸿新材加大了原材料、半成品的囤货,又占用了一笔资金。报告期各期末,金鸿新材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587.32万元、7124.86万元、1.85亿元、1.51亿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8.43%、44.02%、23.60%、12.70%。

金鸿新材表示,若未来公司商品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或未来因市场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等导致存货跌价或存货变现困难,影响公司盈利。

2022年,金鸿新材与北京普凡、成都锦安、重庆盾之王分别发生3.10亿元、7044.88万元、3.04亿元的销售收入,客户集中度明显提高。报告期内,金鸿新材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84%、48.63%、82.18%、94.23%。

金鸿新材表示,目前公司主要通过日常经营积累、借款等方式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未来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大,若出现客户回款周期变长、采购需求不断扩大等情形,在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现金流压力,将对公司资金状况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金鸿新材流动比率分别为2.28、0.94、1.38和1.70,速动比率为1.63、0.53、1.05、1.48。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4.66%、47.41%、62.82%、53.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18.19万元、6422.83万元、-5032.05万元、-1.33亿元。因经营规模快速上升,导致运营资金需求规模快速增加,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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